各院、系:
根据省、市2006年冬季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金水区征兵工作会议要求,为保
证从在校大学生中按时完成新兵征集任务,结合我院实际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和范围
1、在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。
2、男青年为2006年12月31日满18――21岁。
3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本人自愿,年龄可放宽到22岁。
二、 征集条件
1、政治条件。按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《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》执行。
2、身体条件。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新颁发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重新印发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》及有关规定执行。无传染病和慢性疾病,视力按新的检查标准执行,身高1.65米以上。
三、征集程序和要求。
1、各院、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把征兵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。要积极进行宣传发动,按照本人报名,单位推荐、学院初审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对体检合格者由公安机关进行政审。政审合格后由金水区征兵办批准入伍。批准入伍的学生由教务处负责保留学籍登记,由财务处负责结算学费,由入伍学生所在的院、系负责组织欢送会,由学院统一组织送站登车。
2、为既保证征兵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,又不影响学院整体教学秩序,望各单位积极推荐。
3、各院、系务于11月10日前,将推荐报名表送院武装部,以保证汇总报金水区征兵办。
4、不明之处请咨询武装部。电话:63556304